銷售公司全力做好煤炭保供穩價工作。一是強化中長期合同履約管理。在簽足、簽實年度煤炭中長期合同的基礎上,規范合同履約,建立中長期合同分戶執行臺賬,克服疫情影響,強化資源、運力等各環節的協調,保電煤供應,保重點流向和重點用戶需求,1-4月煤炭中長期合同兌現率達92%。二是規范落實煤炭價格形成機制。強化煤炭價格形成機制以及國家相關政策的學習宣貫,帶頭執行北方港口、不同產區煤炭現貨市場限價政策,強化全集團各單位、各區域、各項業務模式煤炭銷售價格執行情況的監測,確保銷售價格符合監管要求,引導市場價格回歸合理區間。三是做好進口煤應急保障中長期合同補簽工作。不講條件、足額承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達的1250萬噸中長期合同補簽任務,第一時間與相關中央企業及9個省區市19家重點用戶完成補簽合同的對接工作,有效地彌補了用戶今年以來因進口煤減少帶來的供應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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