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中煤集團召開黨史學習教育總結會議,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中央黨史學習教育總結會議精神,全面總結集團黨史學習教育經驗成效,對鞏固拓展黨史學習教育成果進行部署。中央企業黨史學習教育第九指導組組長姚桂清到會指導,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集團黨史學習教育領導小組組長王樹東講話,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彭毅主持會議,集團領導湯保國、葛民、劉勇、趙榮哲、馬剛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一年來,按照黨中央和國資委黨委統一部署,在中央企業黨史學習教育第九指導組有力指導下,集團黨委按照學史明理、學史增信、學史崇德、學史力行的要求,精心組織實施、有力有序推進,集團廣大黨員干部受到了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煉、精神洗禮,歷史自覺、歷史自信進一步增強,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進一步提升,“頂梁柱”“壓艙石”的責任擔當充分彰顯,黨史學習教育取得顯著成效,達到了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的目的。一是入腦入心學黨史悟思想,進一步增強了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的信仰力量。全面系統學,宣傳宣講學,創新形式學,全面覆蓋學,切實增強了捍衛“兩個確立”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二是尋根尋源守初心葆本色,進一步凝聚起傳承紅色基因、賡續紅色血脈的精神力量。用好紅色課堂,開展紅色活動,激活紅色資源,進一步激勵中煤人弘揚光榮傳統、賡續紅色血脈、傳承偉大建黨精神,在高質量發展的新征程上行穩致遠。三是用心用情辦實事解難題,進一步彰顯了厚植為民情懷、履行社會責任的初心力量。積極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帶著感情辦好為民利企實事大事,保障能源供應,積極搶險救援,推進鄉村振興,辦好身邊實事,進一步增進了群眾感情,密切了黨群關系,展示了央企負責任、有擔當的良好形象。四是見行見效開新局謀新篇,進一步激發了加快轉型發展、深化改革創新的奮進力量。堅持學史力行,在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上見行動、見實效、開新局,奮力譜寫“十四五”高質量發展新篇章。明確了發展方向,轉型發展信心更加堅定;推動了改革創新,企業發展動能更加充沛;實現了良好開局,高質量發展步伐更加堅實。
會議強調,集團黨委準確把握黨史學習教育的特點和規律,緊密結合企業實際,突出中煤特色、突出學用結合、突出惠及群眾、突出擔當作為,提升了學習教育效果,在實踐中積累了一些寶貴經驗。一是堅持高站位謀劃與高標準組織緊密結合。確保組織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層層落實,逐項推進,高標準、硬舉措推進各項工作任務。二是堅持示范帶動與督導推動緊密結合。各級領導班子成員率先垂范,以“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各級巡回指導組堅持嚴督實導,各級紀委強化全過程監督,務求實效。三是堅持黨員受教育與群眾得實惠緊密結合。注重把開展黨史學習教育與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相結合,讓廣大黨員干部受洗禮、有提升,同時讓群眾受教育、得實惠。四是堅持黨史學習教育與踐行“國之大者”緊密結合。牢記初心使命、踐行“國之大者”、發揮優勢專長,推動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眾。
會議要求,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黨校開講“新年第一課”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學習、全面領會“4個一定要、1個更要”,不斷鞏固拓展黨史學習教育成果,繼續把黨史總結、學習、教育、宣傳引向深入。一要在深化政治建設上增強定力。切實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推動廣大黨員干部增強政治意識、堅定政治方向、站穩政治立場,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更加自覺地擁護“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二要在強化理論武裝上持續用力。堅持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理論武裝的中心內容,切實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的重要論述統領工作,真正把黨的創新理論轉化為企業改革發展的生動實踐。三要在勇于自我革命上永葆活力。始終保持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清醒和堅定,以自我革命精神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高質量開好黨史學習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打掃政治灰塵,凈化政治靈魂,提高政治素養,堅定歷史自信,勇于擔當作為。四要在發揚奮斗精神上凝心聚力。繼續保持和發揚敢于斗爭、敢于勝利的精神風骨,繼續保持和發揚艱苦奮斗、頑強奮進的韌勁干勁,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把穩增長、防風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確保實現今年一季度開門紅、開門穩。五要在健全長效機制上長遠發力。鞏固拓展黨史學習教育成果,在守正創新中探索建立黨史學習教育常態化、長效化制度機制,推進學習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以史為鑒、開創未來,埋頭苦干、勇毅前行,不斷開創集團公司高質量發展新局面,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會議還對各單位做好黨史學習教育總結工作、高質量開好專題民主生活會、鞏固拓展黨史學習教育成果提出了要求。
會議以視頻方式召開。中央企業黨史學習教育第九指導組成員,股份公司經營層,集團總部部門負責人及以上管理人員,各二級企業領導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及以上管理人員,各礦廠處領導班子成員分別在主會場、分會場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