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能源公司在復工復產過程中,針對納林河二號礦和母杜柴登煤礦沖擊地壓工作面的實際情況,制定八項防沖措施:一是加強沖擊危險性評價,按照《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根據鉆屑法、應力監測法或微震監測法等檢測數據評估地壓沖擊危險程度;二是加強復產準備,對監測系統、勞動組織、防沖裝備、人員培訓、安全防護、卸壓措施等進行全面檢查;三是控制開采強度,根據監測數據分析和現場顯現編制生產組織通知單;四是加強現場管理,落實各項防沖措施;五是加強人員管控,嚴格落實沖擊危險區域、危險時段“人員準入制度”;六是加強監測預警;七是加強信息溝通,及時溝通工作面生產情況和監測情況;八是加強應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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